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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与董学文、陈诚先生商榷之一

         

摘要

针对董学文、陈诚批评笔者的《"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本体观辨析——以"实践"与"存在论"关系为中心》一文,首先指出董文缺乏讨论学术问题的最起码的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学风,具体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权威"自居,将自己缺乏具体论证的理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理解;混淆学术与政治的界限,对批评对象乱扣政治帽子;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批评对象的论著采取断章取义、随心所欲的任意诠释。据此,文章强调一定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学风来展开学术争鸣。针对董文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同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的西方哲学史传统的血缘联系一刀切断的粗暴做法,对西方学术史上大量关于实践概念的论述和解释,特别是对亚氏、康德和黑格尔等人的实践观作了比较系统、客观的梳理、概括和辨析,证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与西方思想传统、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传统完全割断、毫无联系的,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想像成从零开始、从头做起,本身就是痴人说梦。恰恰相反,马克思的实践观,正是在这样一个思想理论传统和背景下,吸收和改造了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的实践观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以此作为建构自己的实践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的思想资源和理论起点的。针对董文指责笔者把马克思实践概念狭隘化和泛化的自相矛盾的批评,通过对马克思青年时期几部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巴黎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的相关论述逐一详细的引证,并结合其中后期著作进行深入的论析,证明在马克思著作中,对作为唯物史观核心范畴之一的实践概念的阐释,有两点十分清楚:第一,马克思继承了从亚里士多德到德国古典哲学将"实践"与"理论’作为对应、对立概念的传统,在这一框架中,实践被视作与理论(认识)相对的人的"做"(制作)、行为、行动、生活、活动等,即认识(理论)的应用和实现,以及对现实世界的改变;第二,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对实践作广义的理解和应用,他把物质生产劳动看成实践概念最基本、最基础的含义,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他从来没有将实践的含义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物质生产劳动,而是认为实践还包含了政治、伦理、宗教等人的现实活动,以及艺术、审美和科学研究等精神生产劳动。实际上,真正把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含义狭隘化的不是别人,正是董、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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