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人工智能编辑之合理使用探究

人工智能编辑之合理使用探究

         

摘要

人工智能编辑海量作品是其研发与产业应用的关键。为激励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扫清其所面临的严峻的侵权危机,确定"计算机分析复制与演绎作品的合理使用例外"是顺应世界时势之应为。然而,经检视囿于我国立法传统机理所限,采取解释论路径对我国现有著作权合理使用立法列举进行扩张解释以求纳入"计算机分析复制与演绎作品的新情形",委实难以获得制度构建所依法理上的自洽;而且,我国立法路径亦不适宜采取日本、美国式以"转换性使用"为原则兼具所有商业使用情形的宽泛路径。为协调人工智能编辑的研发、产业应用与合理使用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我国应采取"三步检验法"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立法论路径。此外,针对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的实际需要,还应对该立法中的商业使用要素作出严格解释,以协调技术发展与作品合法私益的保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