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区域金融研究》 >永历通宝十二幕文钱是李定国铸制的军饷钱

永历通宝十二幕文钱是李定国铸制的军饷钱

         

摘要

南明永历政权是明末桂王朱由榔于公元1647年在广东肇庆称帝后建立的,其直接控制的地区主要是广西以及湖南、广东一带。永历政权治下开铸或行用的永历通宝钱,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别:其一是永历政权在其直接控制的广西及其周边地区铸制的多种版别的永历通宝钱。其二是效忠于永历政权的郑成功在其控制的东南沿海一带行用的折二行书、篆书永历通宝钱。其三是名义上归顺永历皇帝的孙可望在其控制的云贵地区自行铸制的永历通宝背文“五厘”、“壹分”折银钱。以上三大类别永历通宝钱中的二、三两类内涵较为简明,泉学前辈对其早有定论,历来少有疑义。而对于第一大类别的永历通宝钱,特别是其中的十二种背文钱,近年在广西泉界出现了两种观点,它们都突破了沿袭数百年的“敕文说”框框,别有新意。一是“口号说”,认为这十二种背文钱是永历六年李定国将军率大军进军广西,收复湘、桂、粤大片失地,转战途中所铸的军饷钱。十二字的排列应为“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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