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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职能与推动对策——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为例

         

摘要

地方政府在推动合作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承担指导、扶持和服务等职能.山东省宁阳县在合作社创建上,推动依法办社、诚信办社、民主办社;在合作社发展上,扶持合作社、服务合作社、促进合作社;在合作社提高上,宣传合作社、培训合作社、推广合作社;在合作社促进上,充分发挥村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为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借鉴经验.当前,地方政府在推动合作社发展中,应充分认识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重视合作社教育与培训、科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注重对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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