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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审查与中国镜鉴——以'FTC诉高通案'为例

         

摘要

美国在SEP反垄断审查中,运用SSNIP测试程序,通过市场份额、市场壁垒因素考察相关市场.通过比较法、专利价值法和考察其他因素来界定许可费率是否过高;运用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界定独家交易行为;引入关键设施理论,考察直接或间接因素界定拒绝许可.我国反垄断审查机制在这些方面多有不足,在界定相关市场时可借鉴SSNIP测试经验,并考虑市场份额、市场壁垒等因素;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引入行业惯例、专利价值等因素界定专利许可费;界定独家交易时,引入合理原则,注重考虑内外部平衡;将关键设施理论引入拒绝许可立法,并考察SEP权利人的主观恶意,是否有强制义务、合理性和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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