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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摘要

@@ 加入WTO给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企业和经济组织直接参与国际商事活动的机会大大增加.怎样有效地利用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范保护自己,是一个急需引起注意的重要问题.由于1980年(以下简称)兼容了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法律体系,总结和吸收了国际货物买卖中广为适用的惯例和规则,因而对指导和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自1988年1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十多年来,我国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有相当一批是当事人通过选择而适用的.这对保护中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立法逐步与国际通例接轨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究竟调整哪些合同关系,调整有关合同的哪些事项等,中方当事人并不十分清楚,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的被动.有鉴于此,本文拟就的适用范围作以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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