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晋中学院学报》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动产抵押物的效力研究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动产抵押物的效力研究

         

摘要

在物债区分原则下,关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许可处分抵押物的效力,应当对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物权变动的效力分别判断.抵押权人同意是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追及效力的表征,既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合同有效且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受让人因此取得物之所有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