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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额侵权损害行为的法律救济

         

摘要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对小额侵权损害的索赔一直持消极的态度,而小额的侵权行为却十分普遍。在小额损害中,受害方或因法律知识欠缺或因损害的金额小、取证困难、维权成本大而理性选择放弃权利。那么,加害者则无须承担或只须承担小部分侵权行为的损失,从而不断实施这种小额损害行为来损害他人权益以及获得收益。同时,当财产损害发生时,受害方选择报案向公安机关求助时,由于金额甚小,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公安机关也很难切实维护好受害方的权益,那么,受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从而加大了维权成本。因此,对于小额损害的侵权行为,应加强行政规制,建立公安机关的立案登记制,同时可建立专门的小额损害的法律援助机构解决诉讼成本难题,再次加大惩罚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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