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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现行法律下融资租赁取回权的性质

         

摘要

目前学术界对于融资租赁取回权的性质大致有两种观点: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但这两种观点并没有完全考察取回权的基础、目的及其最终效果。在传统的物债二分体系的思维模式下,人们倾向于“非物即债”的思考模式来给权利定性。但是物债二分体系严格地区分物权与债权的界限,并不能完全概括现代纷繁复杂的交易中所产生的权利的性质。综合考察,取回权事实上是具有担保物权的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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