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限制抑或形成:论关涉基本权利法律之功能的二元性

限制抑或形成:论关涉基本权利法律之功能的二元性

         

摘要

关涉基本权利的法律具有两方面的功能:其一,对基本权利施加必要的限制;其二,形成基本权利之内容。两种类型的法律存在着一定的界限,必须加以界分,否则将会侵害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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