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的适用误区探究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的适用误区探究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确立了"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制度,对完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意义重大.但该条规定在涉外审判实践中的适用存在诸多问题,法官对于第4条的适用条件、适用方式、适用结果等均有不同的看法.基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涉外审判实践中的适用误区进行分析,厘清强制性规定的适用模式和路径,对真正发挥该制度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