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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证明责任减轻释论

         

摘要

伴随着程序简化,认罪认罚案件,如同既往的认罪案件,证明责任呈现形式减轻趋势;相较于不认罪案件,口供取得成为认罪认罚的前提,相应减轻了控方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因而证明责任呈现实质减轻迹象。证明责任减轻首先是诉讼价值观变动、诉讼目的观转变以及合意式诉讼模式塑造等诉讼层面因素影响的产物。再者,认罪认罚案件证明责任的减轻系单极证明主体发生调整、证明重心产生转移和证明方式出现转向等多重因素促成的结果,具体归结为被告人以主体身份参与证明,证明重心侧重自愿性及具结过程合法性,并且证明方式以自由证明为主,综合导致控方证明责任减轻。而证明责任减轻带来的正当性隐忧和错案风险要求落实保障被追诉人相关诉讼权利的措施,更需审慎审查其自愿认罪认罚的主观动机及客观证据基础,以防范冤错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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