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之法制优化

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之法制优化

         

摘要

我国在特大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社会风险问题相伴相随,给特大城市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作为社会风险监管成本最低、最有效的机制,能够将社会风险消弭在萌芽状态和降低到最低程度。从“12·31”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和12·20”深圳光明新区滑坡事故可以看出,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阶段的各项机制还存在诸多合法性危机,应借鉴或者吸取先进国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其法律制度的经验或者教训,优化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的法律路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