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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采用补救措施'中各种形式的立法归属——评《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形式

         

摘要

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继续履行、采用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对采用补救措施中退货,减价及修理、更换与重作等形式的分析,可以得出采用补救措施实际不应作为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存在.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人们对相关规范性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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