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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窃取”的证成与“平和窃取”的证伪——关于盗窃罪构成要件要素的一个分析

         

摘要

关于盗窃罪的本质是“秘密窃取”还是“平和窃取”的争论较大,“秘密窃取说”主张“秘密性”是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处于一种“秘密性”的场合,它是区分盗窃罪和抢夺罪的标准.“平和窃取说”认为“秘密性”违反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则,否定它作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地位,即盗窃罪是一种平和取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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