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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间财税关系法治化研究——以地方政府间的财税合作为例

         

摘要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要区域内政府间的有效合作。有效合作的关键,是保障政府间财税利益的平衡协调。政府间的财税合作,理论依据是区域公共产品。一般而言,财税事项遵循法定主义,且财税权力遵循中央集中主义,地方政府间的财税合作也应遵循这两大基本原则,而不能背离。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间财税合作普遍存在,包括跨区税收补偿、跨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生态补偿、地区对口支援等。这些实践方案均存在合法性问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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