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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商业信用是社会主义的辅助信用形式

         

摘要

正 信用就是借贷行为。它在形式上的特征是货币所有者把货币暂时转让给另一方使用,经过一定时间以后收回,并且收取一定的利息。信用是一定生产关系的反映。社会主义的信用,是社会主义经济内部互相支援的关系。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中,我国信用采取何种形式为好,不是哪个人可以断言的,它要受客观实践的检验:凡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是可取的信用形式;凡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就是不可取的信用形式。长期来,我国一直强调只准搞银行信用,不准搞商业信用。取消商业信用成了经济上一条重要原则。但奇怪的是,在如此强大的压力下面,商业信用仍然顽强地表现自己,并迫使行政机关批准某些商业信用项目为计划内的款项。如1964年国家批准11个项目为允许存在的预收预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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