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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罚的意义系统与“有意义惩罚”的实现

         

摘要

在“惩罚具有正面的教育意义”成为基本共识后,需要进一步讨论这种正面的教育意义“是什么”以及具有正面教育意义的惩罚(教育惩罚)应当“如何做”的问题。思考这些问题的首要障碍在于“惩罚”是人类社会里一个非常古老的现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早已被包裹上了许多层不同的意义。通过历史和文献梳理,可以初步区分出七种不同意义的惩罚:作为后果的惩罚、作为管控的惩罚、作为报复的惩罚、作为弥补的惩罚、作为立威的惩罚、作为纪律的惩罚和作为荣誉的惩罚(惩罚的“最高境界”)——其中的六种意义同“作为警示的惩罚”共同构成了“教育惩罚的意义系统”(惩罚可能具有的正面教育意义)。在教育中实现“有意义惩罚”可以遵循三条“意义原则”(正面意义原则、丰富意义原则、高级意义原则)与两条“准备原则”(意愿准备原则、基础准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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