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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董必武同志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摘要

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同志,是我国政法工作方面一位最早的卓越领导人。早在一九一四年,他二十九岁时,就东渡日本,一面参加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从事革命活动,一面学习和研究法律。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他在革命根据地一直主持政法工作,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工农监察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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