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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亲属相容隐制度及其现实困境

         

摘要

cqvip:亲属相容隐制度自古代以来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自西汉时期入律,到唐朝时已经成为了一项体系健全的法律制度,至清朝、民国时期仍存在各种法律条文中。国外法律中也有关于容隐制度的规定。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却缺乏相关容隐制度的内容。实践中,“满文军案”等案件因为亲属之间的相互告发而亲情破裂,由此可见,亲属相容隐制度存在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我国这一传统制度照搬援用并不符合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关于亲属作证豁免权利的规定也有名无实。对待该制度我们必须要正确批判地对待,认清与传统制度的区别,也不能仅从制度改革的方式试图健全我国的容隐制度,需认清该制度在我国难以确立的实质原因并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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