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黄河流域岸线规划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黄河流域岸线规划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摘要

流域立法是我国水法治发展的新近趋势,而水生态空间管控也已成为流域治理的一项日益重要的内容,河流岸线治理又是其关键所在。现有各位阶法律中有关岸线的相关规定既不具备可操作性,又落后于实践发展,制约我国河流岸线规划制度的构建和运行。因此,需要重述水法治体系下岸线保护的规范内涵、立足河长制的黄河岸线规划主体选择、重塑黄河岸线规划原则体系。以《黄河法》为文本,在附录部分规定统一而恰当的“岸线”定义,在正文部分确立并细化岸线规划中河长的职权范围,载明岸线规划中的科学规划原则、统筹协调原则、利益衡平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四项原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