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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规范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摘要

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到位,蚌埠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备机关做到“三个保证”:保证及时性,要求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通过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保证完整性,要求报送备案的材料包括正式文件、起草说明、备案报告、说明及有关材料,并规定制定机关有说明情况和补充材料的义务;保证严肃性,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自收到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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