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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农村客运具有公益属性'

         

摘要

cqvip: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重点解决农村公路资金短缺问题,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把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建立运营补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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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1期|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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