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偷盗亲戚财物——犯法

偷盗亲戚财物——犯法

         

摘要

“我以为偷亲戚家的东西不算犯法。”20岁的方某因一念之差把亲戚家的金首饰偷走变卖后,竞浑然不知自己已触犯了法律。日前,宿州市蛹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这位法盲起诉至法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