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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队”PK“砍刀队”

         

摘要

cqvip:民间往往视打上门来的一方为侵害方,守在家中或者在工作场所的另一方为受害方.但在法律上,是不是只要一方打上门来.另一方还击就一定是正当防卫呢?最近,江苏常熟市法院审结的一起因巨额赌债引发的伤害案件,就引发了一场是否正当防卫的争论。面对上门讨债大打出手的“砍刀队”,债务人一方持菜刀予以还击,“菜刀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法院经过漫长的审理后,给出了答案。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2年第12期|28-29|共2页
  • 作者

    孟亚生;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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