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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当为依法治国开道拓途

         

摘要

cqvip: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决定》,描绘了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法治要素整体融合成的理想图景,而要深入理解这一引领国家治理未来走向的宏大宣言,立法无疑是一个原始的起点。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法律既是治国之重器,又是法治之源头。立法的意义在于,通过架构制度化的治国方案和普适于全社会的公共规则,为法治在实施等层面上的后续展开奠定基础。追溯1980年代以来的国家史志,法制重建正是启动、推进改革的时代标记,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的沧桑巨变,莫不发轫于这一最强劲的精神线索。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4年第24期|1|共1页
  • 作者

    阿计;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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