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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就业创业之门

         

摘要

cqvip: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将就业促进就业创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2010年4月23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年7月1日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就业创业形势依然复杂,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如何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创业乌我省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并积极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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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法治》 |2014年第21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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