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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典之失与律学吸纳:明清私家律学与清代的法典编纂

         

摘要

明清私家律学著作是清代不同时期法典编纂时的重要参考,其对疏解律意,补律所不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众修律人因律学素养的不足、思虑不周、理解有误及律学著作本身的缺陷等原因,在吸纳私家律著编纂法典时往往止悉其文,不求其义,更缺少融会贯通,从而导致法典有拖沓冗长、律意不明之失,也有律例失调、畸轻畸重之弊,更有错误吸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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