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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投资特惠政策分析

         

摘要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哈国"或"哈萨克斯坦")企业法典》第287条的规定,执行投资合同项目的哈国法人有权取得投资特惠,在进口工艺设备、配件及备件、原材料及其它材料时,直接免除进口关税。取得投资特惠的条件有:第一,主体必须是哈国法人,并且是投资方,在工程承包领域即指业主;第二,必须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部签署投资特惠合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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