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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星公司“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被北京知产法院裁定停用

         

摘要

2016年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了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等的复议申请。这意味着灿星公司将不能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宇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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