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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房价罚3万元治标不治本

         

摘要

8月10日,住建部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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