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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建议

         

摘要

(一)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金融风险防控预警。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各类风险的监测力度,做好各项风险指标的实时监测与分析,密切与各部门间的联系沟通,根据各机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风险指标监测范围与监测频率。组织法人金融机构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进行风险应急预案演练,准确掌握各机构风险状况,针对潜在风险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适时开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核查、贷款专项检查,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有效防控风险。

著录项

  • 来源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20年第11期|112|共1页
  • 作者

    高睿红;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正蓝旗支行 正蓝旗 0272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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