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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联合召开四季度例会

         

摘要

11月11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联合召开四季度例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肖龙沧行长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姜华局长共同主持。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情况。分析研究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判了当前全区金融形势,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代拟稿)》《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数据信息共享试行办法(讨论稿)》,研究会商建立自治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报了有关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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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20年第11期|封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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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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