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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的产生与处理

         

摘要

随着我国核电厂运行堆年和装机容量的增加,核电厂内暂存了较大量的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即放射性废油和废有机溶剂.由于核电厂没有处理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的能力,长期暂存使得电厂面临暂存库容量不足、泄漏、燃爆等安全因素.基于此,本文提出建设全国或区域性的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处理设施.第一,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进行吸附固化预处理以便于运输;第二,处理设施采用以焚烧为核心的减容处理工艺;第三,焚烧产生的烟气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环境;第四,焚烧产生的焚烧灰采用压缩后水泥固化工艺长期处置.该方案以期为我国核电厂放射性液态可燃废物的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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