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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土默特旗与达拉特旗的“滩地旗界”纠纷始末

         

摘要

"旗"是清代蒙古地区的主要行政区划方式,后金太宗天聪九年(1635年)至乾隆元年(1736年),经过反复增减,清廷先后把漠南蒙古编成49个扎萨克旗~①。清土默特旗~②(即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两翼旗,简称土旗)与达拉特旗(即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后旗,简称达旗)以黄河为界(见图1),而这一政区划界方式延续至今。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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