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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试赋'以四声为韵'研究

         

摘要

"以四声为韵"是唐代试赋用韵中的一类.作者可以自主选择四声中的任何一个韵部押用,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押韵次序为顺次.其中"周而复始"和"终而复始"与"两遍用四声"不同,只是在一遍用四声的基础上从平声始顺次加用一两个韵而已.与其他限韵类试赋相比,"以四声为韵"至少押四韵,而且各韵分属于四声中的相关韵部,但其他限韵类试赋会出现某一声的任何一个韵部都不被作为韵脚的情况.与"任用韵"一样,"以四声为韵"不具有"注题目之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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