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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形成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新规定 中央地方二八分成

         

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探矿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共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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