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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土厅矿产勘查处原处长李春明受贿案

         

摘要

2002年初至2003年5月,李春明应乌鲁木齐某采矿权评估公司经理张某的要求,为其相继介绍挂靠了两家外地采矿权评估公司,负责承接新疆矿产开发企业评估项目。期间,李春明将自己的外甥推荐至该公司工作,并给其1万元现金,让其在该公司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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