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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卫生厅、劳动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意见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的通知

         

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为了推进此项改革,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最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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