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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药品商品名——解读《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摘要

我们知道,一个药品会有一个通用名和一个商品名.药品的通用名,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一般是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但实际生活中老百姓熟悉的,常常是企业给自己的产品注册的商品名(品牌名).例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为通用名,泰诺、百服咛、必理通等为商品名.说一个药品有多个名字,就是指药品的商品名.同样一个药品经批准同意生产的厂家越多,它的商品名也越多.这就是"一药多名"现象.它带来的结果是同样一种药物,不同的厂家生产,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差距之大到了难以为大众所接受的水平.这对不太熟悉药物的大众来说就很难选择了.可是,从药品本身来讲,无论卖什么价格,药品还是同样一个药品,就质量来说也都能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标准.为解决"一药多名"问题,今年6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

著录项

  • 来源
    《养生月刊》 |2006年第8期|689-690|共2页
  • 作者

    沈嘉铭;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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