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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严防、严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风险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强调,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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