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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有为之言”探微——兼论经学注释传统中的士人意识

         

摘要

在中国两千年的经学注释传统中,不断出现的新作品不能简单视作五经或十三经体系的注脚。从汉代以来,经学家就常在经学注释中寄托他们对于社会与政治的关怀,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一切的诠释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诠释者个人的历史性,也就是诠释者、被诠释的经典与历史环境三者互动的结果。将这一理念与戴震的经学考据结合,笔者发现他所提出“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新义理,其制度细节设计正是在他对古代典章制度的考据中来完成的。换言之,戴震从字词、典章制度的考据入手,所追求的圣人之道,所能求到的未必是经典中的圣人本义,更可能是在完成他个人思想的细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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