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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答本刊读者问

         

摘要

<正> 问:1985年底以前的大、中专医药院校毕业生尚未明确“师”级和“士”级职称的怎么办? 答:从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转正定级时起,大专生大学生承认为“师”、中专生承认为“士”级技术职称。这些人员凡申报上一级技术职务时,必须按“系列”规定办理。问:卫生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可否兼任技术职务? 答:行政管理干部兼不兼技术职务,主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业务技术能力来确定。院、站、所、校级领导干部兼任技术职务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各单位中层干部以下人员,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兼任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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