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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装回收法律责任主体研究

         

摘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要求快递行业及电商平台要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但快递包装回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通力协作才能完成.然而,该法中对于快递包装生产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主体是否也应承担快递包装回收法律责任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文章首先分析了现行法律法规在认定快递包装回收责任主体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依据污染者责任承担理论、生产者责任延伸理论及公共信托理论,对消费者、快递包装生产企业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快递包装回收中承担主体责任进行了论证.最后依据多方主体承担快递包装回收法律责任的特点,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快递包装回收责任承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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