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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能源保障——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三十三号主席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摘要

0 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概念 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概念和含义是1981年由联合国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上确定的,它不同于常规的化石能源,具有资源蕴藏量丰富、分布面积广泛、清洁、对环境基础不产生污染、可不断再生、永续利用、适宜于就地开发、非常有利于生态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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