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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0〕18号)

         

摘要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人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司法解释作如下修改: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1.将第一条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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