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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保持我市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的通知

         

摘要

cqvip:甬政办发[2007]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产品范围广,平均下调幅度大,加之过渡时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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