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军区关于授予双拥模范城(县、区)荣誉称号的决定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军区关于授予双拥模范城(县、区)荣誉称号的决定

         

摘要

近年来,我省广大军民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大力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驻赣部队的全面建设。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井冈山市、抚州市、丰城市、德兴市、乐平市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授予定南县、于都县、万安县、遂川县、宜丰县、横峰县、黎川县、修水县双拥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