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

         

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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