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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摘要

cqvip:鄂政办发[2015]9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精神,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省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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